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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讨债” 实则“诈骗”! 一男子以讨债为名实施诈骗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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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04-12 14: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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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现实生活中却经常有人欠债不还,于是有些人便寻思着通过找人“讨债”收回钱款,然而可得留个心眼,这很可能是一场诈骗陷阱。最近,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以讨债为名行诈骗之实的案件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徐某被依法批准逮捕。

“我被人骗了将近9万元!”2019年8月初,被害人赖某某来到派出所报案,声称自己被人以“专业讨债”的名义,骗取了医药费、手续费等一系列费用。

据悉,赖某某被债务人拖欠60余万钱款,且长期未能将钱款要回,2019年2月,经朋友介绍之下,赖某某结识了“专业讨债人”徐某。

“你放心,我们是专业的讨债公司,我一定帮你把这些钱都要回来,要不回的话我后续费用分文不取!”徐某拍着胸膛做出了保证。看到他如此有信心,赖某某也对其多了几分信任,便按照要求,支付了4万余元的初期费用。

“我们刚才去了债务人的家里,和那个人起了冲突,我受伤了在医院,这笔医疗费还是要你支付的。”一天,赖某某突然接到徐某电话,徐某称其为帮赖某某讨债而负伤,并索要医药费。想着徐某也是为了自己做事而受伤,赖某某便转账了1万余元医药费。

时间转眼过了一个月,徐某仍未收回赖某某被拖欠钱款,好消息迟迟没有传来,这使得赖某某原本的信任逐渐消减。

“他说愿意把房子卖掉还债,但要求你支付相关的手续费,你要是着急的话,那就给我3万,我把他那套房子处理好以后,你就能收到钱了。”当赖某某打电话“质问”徐某时,对方却带来了“好消息”。看了徐某带来的房屋买卖合同后,赖某某深信不疑,又转账了3万余元。

钱款都按照要求转账了,但却迟迟未收到讨回的欠款,赖某某想再联系对方时却发现早已无法打通对方的电话,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了诈骗的赖某某随即报了警。

日前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将徐某批准逮捕。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被害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诈骗罪,决定对徐某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

金钱纠纷不易解决,讨债难的问题也困扰了很多人,但还是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案中,徐某就是打着“专业讨债公司”的名头,多次从受害人处以“讨债”为由骗取钱财。

检察官提醒,现实生活中层出不穷的骗术,让人防不胜防,但不轻信,凡事谨慎,便不易上当。讨债是合法权利,但必须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